《衢州市全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美丽办〔2022〕20号)要求,结合衢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标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全力打造四省边际绿色生态“桥头堡”的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普通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提升固态废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衢州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12月底,衢州市和1个以上县(市、区)通过省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到2025年12月底,所有县(市、区)通过省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衢州市通过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全市普通工业固态废料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低于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整体智治、多跨协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
1.推动绿色生产方式。以“三线一单”为抓手,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从严控制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大、处置难的项目上马。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以钢渣、粉煤灰、氟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为重点,引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改进技术装备,降低大宗固废产生强度。在工业基础好、代表性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到2025年12月底,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20家,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2023年实施龙游经济开发区、江山经济开发区和常山经济开发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2024年实施衢州智慧新城、衢州智造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开化经济开发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到2025年12月底,新建建筑装配式占比达到35%。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广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开展“肥药两制”改革提质扩面,减少化肥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到2025年12月底,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单位播种面积农药使用强度控制在0.17千克/亩。
2.推广绿色生活方式。严格落实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禁限政策。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12月底,农村地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严格落实不可降解塑料袋禁用制度。倡导“光盘行动”,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为重点,遏制餐饮行业食品浪费,加强公共机构餐饮节约,加强反食品浪费执法。建立绿色包装应用推动机制,大幅提升循环快递箱、共享快递盒等新型快递容器使用量。到2025年12月底,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全市快递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80%。
3.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两定五分法”,探索“撤桶并点”强制分类机制,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设置垃圾分类监督员,实现分类垃圾桶精准投放、集中管理。鼓励分类基础好、人口聚集度高的小区、行政村率先开展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创建。到2025年12月底,全市新增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3个、示范村40个。
4.健全危险废物专业化收运体系。推动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平台提质扩面,提升收运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运营水平,覆盖范围向实验室、汽修行业等扩展延伸。到2025年12月底,全市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60%。参照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模式,逐步建立动物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2022年全市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50%,到2023年12月底达到100%。建立健全与疫情响应级别相适应的涉疫废物应急收集运输响应机制,强化涉疫废物应急运输能力保障,确保医疗废物、涉疫废物及时收运。
5.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态废料、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三网融合”。打造江山、常山“三网融合”示范区,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为中心,可回收生活垃圾、再生资源、一般工业固废统收统管,通过再生资源回收带动工业固态废料分拣,以“高值养低值”。打通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废物利用企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资源利用链条,实现固废能分尽分、能用尽用、兜底处置。推动江山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扩建项目和龙游县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二期建设项目落地。到2022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平台或生活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到2025年12月底,统一收运体系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实现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
6.完善大宗工业固废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大宗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突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研发。依托衢州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木制品、废塑料等分类利用,促进资源利用规模化和产业化。鼓励绿色建筑使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进一步拓宽钢渣、钴渣、电石渣、氟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
7.完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体系。持续提升生活垃圾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设施本地服务能力,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市区及开化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纳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体系,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废酸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拓宽废酸废盐利用处置渠道,有效减少危险废物跨市转移风险。到2025年12月底,全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5%以内,实现“趋零填埋”。
8.推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衢江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成果经验,以区域性秸秆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方式。全面推广“开启模式”“浙能模式”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以县为单位推动“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全覆盖,促进畜禽粪污利用产业化发展。到2025年12月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9.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衢江区、江山市和开化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确保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县(市、区)全覆盖,加强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到2025年12月底,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
10.推进处置设施提档升级。按照“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要求,整合一批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综合利用项目,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的利用处置设施,到2025年12月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档升级完成率达60%,培育打造2家以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厂转型升级,利用焚烧设施富余处理能力,探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农业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一体化”模式,有效解决秸秆、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处置难题,拓宽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途径。
11.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编制填埋场“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确保全市排查整治率达到100%。加快完成常山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江山市坞里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开化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龙游县青龙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工作,到2025年12月底,基本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12.建立固废数字化监管平台。贯彻落实《衢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若干规定》,推动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入网监管,建立存量清零制度,积极使用涉疫废物监管、废旧家电拆解、“浙固码”等无废城市在线月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达到5%,实现“浙固码”联网企业智能化动态全覆盖。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废旧家电处理单位建立企业内部数字化高效管理体系。围绕小微危险废物收集、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等领域,开发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开发一个、应用一片。加强医疗废弃物产生、处置端数据融合,打通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建成医疗废物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平台。加快现有建筑垃圾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分类投放、中间收运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加强数据连通整合,建立五大类固废联合监管平台,实现一网汇总、一网展示、一网预警。
13.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加强对“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宣传,加快推动全社会生活方式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变。持续深化“无废细胞”建设,将“无废细胞”建设融入绿色低碳示范创建体系,积极推动工厂(集团)、园区、学校、机关、社区、乡镇、家庭、医院、景区、饭店、场馆、工地和快递驿站等“无废细胞”建设,到2025年12月底,累计建设500个左右“无废细胞”。
14.打造四省边际区域共建新示范。结合衢州、上饶工业固废非法倾倒协同防控处置机制,加强四省边际九个城市的区域交流合作,以工业固废倾倒、建筑垃圾偷倒、废铅酸蓄电池违法收集转运等环境风险为重点,建立四省边际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制度、固废危废跨省转移利用处置“白名单”制度、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联查制度,为国家开展“无废城市”区域共建提供示范样本。
15.构建企业集群废物循环新模式。在巨化集团、华友集团等企业集群探索建立固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废物交换利用的“无废模式”,有效解决精馏残渣、废盐酸、废硫酸等废物集团内部利用处置瓶颈,实现副产物、可用固废梯级利用,推动集团整体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化、资源化利用充分化、最终处置规范化,发挥示范作用,引领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围绕浙江时代锂电产业园建设,开展锂电行业污染物专项调查,摸清固废产排底数,通过延链+补链的方式,培育锂电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链”上资源高效利用,打造锂电“无废产业”。
16.探索固废处置生态补偿新机制。充分发挥龙游、江山、常山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优势,探索建立市际、县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生态补偿新机制。在现有能力富余的飞灰水洗资源化、污染土等特定固体废物处理方面“走进来”,在含铜废物、废催化剂等特定固体废物方面“走出去”,化“邻避”为“邻利”,促进生态保护者利益得到一定效果补偿,以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美”、促“共同富”。
17.培育废盐全过程利用处置新产业。加强企业端高盐废水源头管理,落实高盐废水分类收集、提盐后分质预处理,降低废杂盐产生量和危害性,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依托巨化集团、智造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加快推动巨化氯碱、联碱生产企业协同处理废盐,深化“制烧碱+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盐综合利用模式。配套浙时代锂电产业园建设,引入含盐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以锂电产业为核心辐射园区,形成含盐废水、废盐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到2025年12月底前,全市新增废盐年集中预处理、协同处理能力10万吨。
18.推广固废碳账户体系新样板。以柯城区《居民碳账户—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碳减排工作规范》为样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碳账户核算。推进“零废生活”应用场景迭代升级,提高乡镇“覆盖率”和居民“参与率”。优先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中心、资源利用企业碳账户和碳核算,实现资源回收利用、节能降碳高效融合。推进零碳生活向零碳农业、零碳旅游、零碳商业延伸,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19.提供绿色金融创新赋能新方案。依托衢州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持续开展“碳账户”金融、“两山合作社”等创新实践,为衢州市全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加大对固态废料利用处置项目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无废城市”绿色贷款余额和绿色债券存量省内领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的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建设方案。各县(市、区)要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和本方案要求,按实际的需求完善本地“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画出作战图,有力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三)严格考核评估。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纳入美丽衢州考核和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沟通各项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调度工作进度,加强经验交流,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大技术支撑。建立市级“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充分依托专家团队技术力量,对各县(市、区)“无废城市”建设进行帮扶指导。加强与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强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难题的攻坚,加强固废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21〕2号)同时停止执行。
衢政办发〔2022〕28号(关于印发衢州市全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