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收购项目浙江浙能沿海环保动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炉灰、炉渣及石膏处置,收购人为浙江浙能沿海环保动力有限公司),收购项目资金已执行。该项目已具有收购条件,现对浙江浙能沿海环保动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炉灰、炉渣及石膏处置收购进行揭露竞争性商洽。浙江浙能沿海环保动力有限公司产出的炉灰、炉渣及石膏处置(一年)服务,(1)炉灰处置量:年产炉灰约4.56万吨。(2)炉渣处置量:年产炉渣约5.4万吨。(3)石膏处置量:年产石膏约1.5万吨。详见技术规范。2.报价人在浙江省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他的部属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货商“黑名单”或作“暂停运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用期内,不得参加本标段报价。3.报价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水泥出产或砖瓦或炉灰或炉渣运营的成绩,明资料需供给合同(协议)复印件。4.报价人运送车辆一定要具有专用车辆运送能力。其间炉灰、炉渣的运送车辆不少于8辆,车辆装置GPS定位体系,载重量加自重小于55吨。5.报价人必须有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应急堆积场所。报价人需供给实在应急堆积场所所有权或运用权明文件。收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承认应急堆积厂里。如报价人供给虚伪明文件,收购人有权扣除保金及免除中选资历。6.报价人为中间商的需供给终端去向明(需供给对应的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1、竞争性商洽文件出售时刻: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2022年12月21日17时00分1、报价文件递送的截止时刻(报价截止时刻,下同)为2023年01月05日09时30分。